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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2017-06-29  

 关于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中组部安排和省、市委部署要求,为做好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试运行工作,现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此次采集内容共26项,其中党组织和所在单位信息10项、党员基本信息16项,主要是满足系统先期运行的需要,其他信息待系统投入使用后,再逐步采集录入。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要高度重视信息采集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组织精干力量,全力以赴组织实施;党总支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抓实每一个工作环节,落实每一项具体任务,确保“准确、完整、规范”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确保每一个工作人员都熟悉掌握信息采集步骤、信息项填写规范、信息校核要求等,强化保密意识,维护数据安全,除正常业务需要外,一律不得向外提供、发布和泄露有关信息。

2.要认真做好信息采集、校核工作。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确定一名熟悉学院党支部和党员情况、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作为本单位信息采集员,负责信息采集和审核上报工作,指导党支部、党员填写《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要召开支部书记培训会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对采集信息进行认真校核,确保信息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3.要严格把握时间要求。6月29日,学校召开会议进行信息采集工作培训和部署,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及各单位信息采集员参加会议;6月29日—7月7日各单位对支部书记进行培训、组织党支部和党员填写信息采集表;7月7日前,党总支收齐“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及汇总表,表格要按照填写要求认真填写,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原则上需党员本人签字。7月10日前,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完成对两张表的初核,并填报“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汇总表”和“党员基本信息汇总表”电子版中,注意不要改变表格格式。信息采集表、汇总表电子版通过U盘报送至组织部,纸质版采集表、汇总表整理整齐后由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审核、签字、加盖党组织印章,交至组织部。

4.要认真做好信息录入等后续工作。由于我省暂时未联通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具体工作等待上级有关安排,假期期间,涉及有关工作请各总支安排好专人负责(最好是本单位信息采集员),确保信息录入等后续工作进展顺利。

各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在信息采集、校核、录入工作中存在问题,请及时与组织部联系。

 

 

 

                                                    沈阳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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