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沈阳市人才调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 52
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开展2017年度人才工作调查研究,推动我市人才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沈阳市人才工作调研课题管理办法》(沈人才发〔2015〕2号),沈阳市人才工作办公室组织开展2017年人才调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对象
符合“管理办法”申报条件的,具有研究基础的在职人员。
二、具体要求
1.课题组应认真审题,准确理解题意,把握研究要点,严格按照《2017年度沈阳市人才调研课题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部门公章)、《2017年度沈阳市人才工作调研课题申请书》(一式二份)和《2017年度沈阳市人才工作调研课题评审活页》(一式十份)限定的内容仔细填写,确保课题申请资料观点鲜明、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层次清晰、负责人信息全面准确。
2.重点课题8个,研究经费每个4万元(课题目录见附件);自主课题2个,不限定具体题目和内容,由申报者自行确定,研究经费每个4万元。
3.请各课题组所在部门做好课题申报的组织工作,认真审核申请材料。鉴于2017年度课题拟立项数量,对于“课题目录”中每个选题,各相关部门限推1项。
4.根据全校课题申报情况,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推荐结果将通知相关部门。
三、时间安排
1.请各相关部门于6月14日17:00前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科研科(行政楼210),申请书及活页电子版(以项目申请人姓名命名)公文至科技处魏游。
2.沈阳市人才工作办公室立项评审工作将于7月进行,评审结果公布后市人才办将与各中标课题组签订合同,合同生效后调研工作随即开展。
3.课题中期评审工作拟于10月份进行,请各课题组按时提交中期报告。各课题组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交中期报告,由市人才办组织专家对中期报告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各课题组需按照指导意见及时调整调研方向和进度。未能通过中期评审的课题组,将停止对其拨付剩余调研经费。
科技处联系人:王艳 魏游 电话:25496036
附件:
1、沈阳市人才工作调研课题管理办法
2、2017年沈阳市人才调研规划课题目录
3、2017年度沈阳市人才调研课题申请书
4、2017年度沈阳市人才调研课题评审活页
5、2017年度沈阳市人才调研课题汇总表
科技处 组织部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