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6聘期专职教师关键岗位考核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请根据《关于印发<沈阳工业大学校院两级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和<沈阳工业大学校院两级管理岗位聘任实施方案>的通知》(沈工大党发【2014】1号)文件精神,开展专职教师关键岗位考核工作。
请于2017年1月6日之前完成考核工作,结果报人力资源管理处备案。请将《2014-2016聘期专职教师关键岗位考核结果汇总表》纸质版报师资科,电子版公文流转给戴晓峰。
教师用于岗位考核的业绩成果应在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内取得。
附件:
1.《关于印发<沈阳工业大学校院两级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和<沈阳工业大学校院两级管理岗位聘任实施方案>的通知》(沈工大党发【2014】1号)
2.《2014-2016聘期专职教师关键岗位考核结果汇总表》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