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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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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2014年度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的通知
2016-12-23  

关于申报2013-2014年度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的通知

 

[2016]79

 

各相关部门:

 近日,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2013-2014年度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第六届省政府奖)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条件和奖励等级

 

 参加本届成果奖评审的成果,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基本要求;

 

 2.在本学科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能够引领和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创新;

 

 3.具有重要理论贡献和应用价值,基础研究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辽宁全面振兴进行理论概括和实践分析,具有重要应用价值;

 4.社会科学普及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思想性、科学性和较好的可读性、普及性,在推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宣传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促进现代化建设、丰富人民精神生活、提升人文素养、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等方面取得显著效果。

 

 成果奖设三个奖级,共300项。其中,一等奖30项、二等奖120项、三等奖150项,内含社会科学普及研究成果不超过10项。

 

 二、评审程序和办法

  成果奖评审工作由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评委会)具体负责。省评委会组建学科评审委员会,按照学科划分评审组,对报送成果进行逐轮评审。申报成果评审程序由资格审查、初评(定量评审和定性评审)、复评和终评等部分构成。终评后,经社会公示、省政府批准后,最终确定获奖成果。成果评审采取实名和匿名评审制度、异地评审制度、回避制度和监督制度等。

 

 三、申报工作要求

 

  1.请各相关部门及申报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成果申报组织和资格初审工作,对成果进行审核把关,保证本届成果奖申报工作有序开展。

 2.本届成果奖要求论文查重率不得超过20%,著作和研究报告查重率不得超过30%,均不含自重率。成果查重率筛查需通过“中国知网”进行,由学校统一办理。故请相关申报者于2016年12月27日17:00前将电子版成果(必须与正式出版内容完全一致;word文档;以“申报者姓名+论文/研究报告/著作”方式命名)报送科技处科研科(行政楼210),逾期者可在时限内自行办理。

 

 查重费用由申报者自行承担,中国知网查重率费用如下:论文35元,研究报告90元,著作300元,请申报者报送成果电子版同时提交科研经费本。

 

 3.科技处收到查重率结果后,将及时通知相关申报者。符合要求成果可按“申报办法”要求开展申报材料准备和网络申报工作。

 4.网络申报流程详见“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系统填报说明”。注册过程中,单位名称及所属申报单位名称必须填写和选择“沈阳工业大学”申报单位授权码为“sygy”,申报系统录入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9日17:00。

 

 5.请申报人于2017年1月10日17:00前,持终稿申报材料纸质及电子版到科技处科研科(行政楼210)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完成成果奖实名和匿名评审档案袋填写及装袋程序。

 

 联系人:王艳 魏游 联系电话:25496036

 附件:

 

  1.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成果申报、资格审查、成果评审流程图

 

  2.2013-2014年度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办法

  3.2013-2014年度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表

 

  4.2013-2014年度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成果说明书

 

  5.2013-2014年度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成果专家评审参阅表[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科普著作(丛书)/音像制品]

  6.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系统填报说明

 

  7. 概要文稿材料要求及模板

 

  8. 决策咨询材料要求及模板

  9. 学术诚信声明承诺书

 

 

 

科技处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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