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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12-21  

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 78

 

各相关部门、教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已启动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为提升我校申报质量,现请相关部门、教师按下列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相关教师申请须知

 

   1.随时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站(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即将发布的《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认真消化理解后,调整、完善申请书相关内容。

 

   2.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撰写方式一律采用在线方式。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将于2017年1月15日后开通。在线撰写申请书前需详细阅读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请人培训手册及相关管理办法后,即可开展在线撰写申请书工作。

 

   3.没有申请开户的教师,请按附件中“添加人员表”填写信息,报送本部门科研秘书处。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号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

 

   5.2017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6.经费预算与各项支出请参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并请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286号)》、《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沈阳工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校发[2014]6号)》等文件的要求。以上各管理办法详见附件。

 

   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也就是申请金额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劳务费:不再设比例限制,是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在校研究生、博士后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用,请项目申请人结合实际合理编制预算。

 

   7.相关教师完成申请书撰写后,需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提交后确认生成的PDF版本申请书格式无误,即可下载打印,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在线撰写完成并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系统考核人员超项以申请书在线提交时间作为接受提交的唯一依据,故请尽早提交,否则可能出现因人员超项导致的系统不接受提交申请情况)。

 

   8.如申请书纸质原件涉及需要合作单位盖章、合作单位参与人本人签字,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事宜,请提前办理。

 

9.限项要求及申报注意事项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的《指南》及站点会议精神为准,科技处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发布相关补充通知,请随时关注校园网。

 

二、相关部门组织工作要求

 

   1.申报数量

 

   在综合考虑各部门在研项目情况及2017年各部门符合申报条件人数的基础上,同时结合学校“十三五规划”指标及相关学科发展需要,制定了2017年各部门具体申报数量编制原则:

 

   部门申报数=符合青年基金申报条件人数+无在研项目博士生导师人数/2+弹性动员人数;

 

   弹性动员人数=剩余人数为45人以下原则上不低于5人/45人以上原则上不低于8人;

 

   剩余人数=部门教师编制人数-在研项目人数-符合青年基金申报条件人数-无在研项目博士生导师人数-不符合申报条件人数。

 

   2.申报动员

 

   全面发动、动员本部门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准确掌握本部门申请情况:

 

   ①请各相关部门于2016年12月30日12:00前,完成本部门申报数量统计,填写《部门申报数量报告》纸质版并加盖部门公章1份报送科技处科研科(行政楼210);

 

  ②汇总本部门《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情况统计表》、《添加人员表》,于2017年1月11日前将电子版统计表(以部门名称+统计表方式命名)公文流转至科技处王艳处。

 

   3.过程监督

 

   严格按照限项要求,规划、指导本部门相关教师合理参与申报,避免本部门人员超项无法在线提交情况,重点审核合作单位参与人知情情况。在站博士后身份人员按博士后申报相关要求办理。

 

   4.申报终稿报送

 

   请各相关部门于2017年3月15日17:00前统一将申请书终稿纸质版(要求双面打印)原件2份报送科技处科研科(行政楼210房间),重点审核申请书电子版与纸质版版本号统一、人员签字及合作单位盖章及其他材料情况。

 

   5.组织工作考核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前期准备工作、各环节报送材料及时和规范、有效申请项目数量、立项项目数量将作为2017年各相关部门科研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故请各部门充分发挥二级单位组织、协调、监管职能做好本项工作。

 

   联系人:王艳 魏游    联系电话:25496036

 

附件:1.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请人培训手册

 

     2.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

 

     3.添加人员Excel模板

 

     4.相关管理文件(RAR)

 

     5.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情况统计表

 

     6.部门申报数量报告

 

 

 

                           科技处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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