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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东北地区创新链整合项目的预通知
2016-11-12  

关于申报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东北地区创新链整合项目的预通知

 

[2016]65

 

各相关部门:

 近期国家将出台一系列支持东北振兴的重大政策,请相关部门抓紧做好有关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以解决东北创新创业中存在的科技创新成果本地转化少、科技成果产业化水平低、新兴产业发展滞后等问题。重点支持《关于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创新创业发展打造竞争新优势的实施意见(发改振兴〔2015〕1488号)附件中重点产业与技术创新联盟成员单位及重点骨干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公司等,联合科研院所、科技机构等组织产业化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及实施建设。

 二、支持领域

 

 1.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集成电路装备、燃气轮机、先进发动机、卫星应用、光电子等新兴产业;

 

 2.装备制造、冶金、石化、农产品深加工等传统产业新产品研发和生产;

 3.围绕产业技术创新组织的研发、设计、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

 

 4.结合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中国制造2025”、大数据发展行动等,组织的双创示范基地、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

 

 三、项目要求

 1.项目应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三年滚动投资项目。

 

 2.项目单位为独立法人,所申报项目必须与有关科研院所、研究机构签署合作协议。

 

 3.项目已落实审批(核准/备案)、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评、能评、初始资金等各项条件,2017年内可开工建设。已开工项目,完成投资量不超过50%。

 四、申报要求

 

 1.请于11月14日17:00前,将“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东北地区创新链整合项目汇总表”公文流转至科技处宁茜茹处。

 

 2.必须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否则市发改委将不予受理。登陆网址为http://kpp.ndrc.gov.cn,可网上搜索“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请按照相关提示注册后将项目录入网站,项目录入后,请迅速与科技处综合管理科联系,查询项目是否录入,如对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方面有不明之处,请速将情况反映至科技处综合管理科。

 3.提报项目单行材料。

 

 4.项目申报后,由科技处统一向相关职能部门确认是否申报成功,如申报成功,将于近日组织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立项、环评、能评等各种要件必须齐全,否则将通不过专家评审)。

 

 5.严格按时间要求提交材料。

 联系人:宁茜茹    联系电话:25496038

 

 附件:

 

 1.关于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创新创业发展打造竞争新优势的实施意见(发改振兴〔2015〕1488号);

 2.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东北地区创新链整合项目汇总表

 

 3.项目单行材料模板

 

 

 

 

科技处  

 

2016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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