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年11月校内岗位津贴的通知
各单位:
请各单位将本单位的2016年11月《沈阳工业大学校内岗位津贴发放明细表》于2016年10月24日(周一)17:00前报人力资源管理处。
报表通过公文流转和打印报表(一式一份)至人事劳资科,联系人:乔军,办公室:校部311,办公电话:25496045
另注:
1.各部门有人才派遣人员休产假的,请及时通知人事劳资科。
2.同时报送各部门2016年10月《考勤表》。
3.严格执行《沈阳工业大学关于教职工请假、销假的管理规定》。
望各部门负责人及时、准确报表。如超过报送期限将暂停所在部门当月岗位津贴,延续下月补发。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