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部,各校级科研单位:
为做好新形势下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辽宁省教育厅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我校将组织实施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现将我校选派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信息查询
关于2017年选派计划、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优先资助的学科与专业领域、资助内容、申请人的基本条件、选派工作步骤,以及选派时间安排等详细信息,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查询2017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专栏,网址为:http://www.csc.edu.cn/chuguo/s/713
二、选派计划及留学期限
2017年计划选派高级研究学者200人,访问学者(含博士后)3300人。
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三、应提交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6.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8.外方合作者简历;
9.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我校选派时间安排
1.材料准备:申请人上网查询简章、选择项目,并准备好申请所需的相应材料。
2.网上报名:2017年1月5日至9日,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建立账户并设定密码,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将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除外)。
3.材料提交:2017年1月9日下午5点前,申请人填写《沈阳工业大学教职工申请出国(境)审批表》(见附件)并办理审批手续,连同上述申请材料一式一份,提交我校国际合作处(校部226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公文流转至国际合作处刘丹丹。
4.学校审核:学校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和选拔。
5.材料报送:学校将拟选派人员的材料报送辽宁省教育厅国家公派留学办公室。
五、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1. 辽宁省教育厅国家公派留学申请办公室
联 系 人:郭浩 张红艺 刘 彤
电话号码:024-86207163 024-8690 6050
传真号码:024-86207163 024-8689 3002
E-mail: 363321114@qq.com.com gongpailiuxue@126.com
通信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44号1门204室
邮政编码:110032
2. 沈阳工业大学国际合作处
地 点:校部226室
联 系 人:刘丹丹
联系电话:(024)2549 6051
特此通知
沈阳工业大学国际合作处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