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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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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03-22  

各学院、教学部:

  为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一批国家急需的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辽宁省教育厅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我校将组织实施2017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现将我校选派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信息查询

关于2017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的选派工作流程、选派办法、应提交的材料及说明、派出渠道、常见问题及联系方式等信息,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查询《2017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专栏》,网址为:http://www.csc.edu.cn/chuguo/s/725。

二、选派计划及留学期限

       2017年国家计划选派800名硕士研究生出国留学。

   选派类别包括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面向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拔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向高等学校在读硕士生选拔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选派学科专业领域为农业、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工业设计、航空安全保障、先进制造工程和网络工程等。

硕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三、应提交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4.学习计划(外文)

      5.国外导师简历

      6.成绩单复印件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8.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9.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0.学费材料(攻读硕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供)

     11.两封专家推荐信(攻读硕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供)

     12.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人需提供)

     13.国内就读院校与拟留学单位实质性合作协议复印件(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需提供)

  申请材料详情请查询以下网站:http://www.csc.edu.cn/article/739。

  四、我校选派时间安排

  1.材料准备:申请人上网查询简章、选择项目,并准备好申请所需的相应材料。

  2.网上报名:2017年3月20日至3月31日,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建立账户并设定密码,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将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除外)。提交后自动生成《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3.学院审核:2017年3月31日前,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所在专业学院(教学部),所在学院(教学部)审核后,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4.材料提交:2017年3月31日前,申请人填写《沈阳工业大学学生出国及赴港、澳、台登记表》(见附件)并办理审批手续,连同上述申请材料一起,提交至我校国际合作处(校部226室)。

  5.学校审核:学校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学校在确认申请人所填信息无误后,填写“上级批准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6.材料报送:学校将拟选派人员的材料报送辽宁省教育厅国家公派留学申请办公室。

  五、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1.辽宁省教育厅国家公派留学申请办公室

人:郭浩 张红艺 

  电话号码:024-8620 7163 

  传真号码:024-8689 3002

  E-mail:363321114@qq.com

通信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44号1门501室

  邮政编码:110031

  2.沈阳工业大学国际合作处

  地 点:校部226室

  联 人:刘丹丹

  联系电话:(024)2549 6051

 

  特此通知

 

   沈阳工业大学国际合作处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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