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校区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级部门对学校值班值守工作的总体要求,学校对中层干部值班做出如下要求:
一、值班人员职责:
1.负责中央校区的安全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公安处取得联系,并依据事故轻重缓急向党政办公室及有关领导报告情况;
2.负责事故现场的维护和组织协调工作,直至相关责任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到场处理;
3.负责填写《值班日志》,详细记录值班期间内发现的问题及工作;
4.值班人员需按时到岗,杜绝空岗、私自换岗、脱岗现象,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到岗,需向党政办公室说明情况;
5.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确保手机畅通。
二、值班及校园巡视时间:
1.节假日(含周六、周日):白天8:30-17:00,晚间:17:00-次日8:30;正常工作日:晚间:18:00-次日7:30;
2.晚间值班校园巡视时间:当晚20:00-22:00,次日5:30-7:30;白天值班校园巡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希望值班中层干部高度重视值班工作,增强责任意识,遵守值班制度。杜绝无故空岗、私自换岗现象。在此期间,因擅离岗位、工作失职或处理突发事件程序不当给学校造成不良后果者,将予以责任追究。
2017年3月20日-2017年6月25日中央校区中层干部值班安排详见附件。
党政办公室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