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学院概况师资队伍学院风采党群工作教学工作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科研工作学生工作人才培养资料下载科研教学信息管理系统
首页
 图片新闻 
 通知公告 
 学院新闻 
 学术动态 
 重大新闻 
 
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2017年国家助学金(春季)发放工作的通知
2017-03-10  

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安排,现就发放我校2016年国家助学金(春季)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发放的国家助学金为2016-2017学年资助标准的另一半,即一等2000元,二等1250元;发放对象为2016年秋季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

 

  二、各学院按《2016年国家(政府)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进行发放,并填写《国家助学金发放明细表》(附件2),要求学生认真核对学号、中国银行卡号、姓名和金额,无误后签字确认。

 

  三、各学院将《国家助学金发放明细表》按照一等、二等分开单独报送,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公文流转)在3月14日之前报学生处学生管理科汇总,校大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审批后,由财务处通过中国银行直接转入受助学生账户。中国银行卡丢失或损毁的学生应在近期办理中行卡,并做好登记工作。

 

  四、各学院要加强对资助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工作,严禁受助学生使用助学金请客、进行高档消费等违规行为,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追回资助金,并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

 

  五、特别提醒:中国银行在进行批量处理业务时,将进行卡号与姓名核对,避免出现音同字不同的情况,以免造成延误发放。

 

 

 

  附件:

 

  1.2016年国家(政府)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国家助学金发放明细表。

 

 

 

                  沈阳工业大学学生处

 

                2017年3月10日

关闭窗口

沈阳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邮编:110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