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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届毕业生公益岗位选拔聘用人员工作的通知
2020-05-26  

关于开展2020届毕业生公益岗位选拔聘用人员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沈阳工业大学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学校开展设立公益性岗位帮扶就业工作。经各二级单位申报,综合考虑上一年度公益性岗位设置、拟用工部门岗位职责、缺编指数等因素,确定2020年公益岗位10个(附件1),现就选拔聘用人员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选拔

  1. 选聘范围

  沈阳校区2020届未就业本科生、研究生。

  2. 聘用时间

  聘期1年,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

  3. 选聘条件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遵章守纪,品行端正;

  (2)取得最后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

  (3)愿意从事学校公益性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4)同等条件下,湖北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少数民族、身体残疾毕业生优先考虑。

  4. 选拔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届毕业生,依据各岗位职责(附件1)选择适合的岗位,向所属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沈阳工业大学公益岗位申请表》(附件2)、《沈阳工业大学公益岗位信息汇总表》(附件3),将电子版报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周四)中午12点前。纸质版收取时间另行通知。

  (2)学院汇总报名信息,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报招生就业处郝胜涛,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周五)中午12点前。纸质版收取时间另行通知。

  (3)学校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统一参加面试考核,并按照综合成绩的高低确定录用人选。

  二、考核及待遇

  1. 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聘期内考核,考核合格者,发放津贴补助;聘用人员在聘期内,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或违反学校规定的,学校按有关规定执行。

  2. 津贴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寒暑假除外,全年发放10个月)。

  3. 聘用人员在聘期内,学校统一安排,入住学生公寓。

  4. 聘期内用人单位考核认定优秀的,学校优先考虑推荐其就业。




                           人力资源管理处、招生就业处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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